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管理人员招聘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公开招聘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用的原则,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,以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-2名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,工作踏实细致;
2.身体健康,品貌端正,心理素质良好;
3.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、文字编辑能力、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;
4.具有较强计算机基础,擅长Office办公软件和媒体运营等工作;
5.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,并且取得各学习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;
6.截至2023年12月31日,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);
7.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协助完成中心的鉴定服务、对外培训与交流、评估与认证服务、数据统计、资料整理与文案写作等工作;
2.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;
3.能够完成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,完成合同确定岗位任务,能够服从学院岗位调整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:应聘者请于2023年12月31日17:00前将个人简历、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:qchxybgs@chd.edu.cn,发送邮件标题请标注“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劳务派遣+姓名”,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和书面简历材料,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2.中心组织初审、面试,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,并公示5个工作日。
3.中心组织拟录用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。
4.公示期满且体检合格者,签约办理入职报到手续,逾期视为放弃资格。
四、考核及待遇
1.考核按照长安大学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,待遇参照长安大学人事代理薪资水平+案件提成执行。
2.工作地点为长安大学北校区内。
3.试用期2个月,首次聘期2年。
五、联系方式
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
联系人:何老师
联系电话:13891870678
联系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安大学北校区
陕西汇丰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12月18日
